12月14日上午,管理办就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约谈了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
校区物业监管部门向物业公司提出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水、电、暖、消防等管理服务项目,从合同生效至今一直存在着技术人员不到位,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的问题,给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二是,维修不及时、反应不迅捷,专技维修工匮乏,基础维修保障不力。三是,管理运行机制不畅,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出工不出力问题严重,效率效益低下,严重制约了对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的有效保障。四是,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健全、不科学,应对能力较差。五是,对执行法规、协议标书认识不足,能力不强,抗拒监管事件时有发生。六是,多个项目的服务没有达到协议要求,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七是,校区办已多次约谈明德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和高管,并于12月8日下午,送达了严重警告的函,至今整改效果不理想。
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改革现有管理模式,调整物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启动内部激励机,立即整改到位。
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约谈会。